关于填报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
作者:科研处 时间:2023年03月02日
各有关单位、项目负责人:
2023年省基金任务书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项目负责人登录校内科研系统(http://210.37.144.62/business/login.jsp)新增项目信息,并将《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(含附件)》(附件1)作为附件上传;同时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(https://k.histi.com.cn/egrantweb/)填写任务书,任务书起止时间必须与立项清单中的起止时间完全一致(详见附件1或3)。科技厅系统与海易办系统关联,如已注册海易办可以扫码登陆。申报人从申报用户登陆,需要从一体化平台登陆,之前未注册需先注册。
2.研究内容原则上与申报书一致,不得更改考核指标参数,项目组成员及排名在此次填报任务书过程不得更改。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在线提交任务书,任务书签署盖章页由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下载、打印、签名后到学校科技处410办理用印手续,再扫描成PDF上传到系统,若有合作单位,合作单位也需要签字盖章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。
3.公开发表的论文、论著等请标注“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”(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)字样及项目批准号。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,验收时不予认可。
4.项目执行到期后,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,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。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,按“不通过验收”处理。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,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,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,对照考核指标,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。
联系人:尚希
电话:88651738
附件:1.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(含附件)-(立项批复文件请下载留存)
2.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-海南热带海洋学院
3.《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》(琼科规〔2021〕1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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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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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3:关于填报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.zip |